問題詳情

四、何謂「公共藝術」?與雕塑的關係為何?「新類型公共藝術」所指又為何?請說明。(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5
統計:A(837),B(18),C(33),D(112),E(0)

用户評論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假執行  案件經債權人或聲請人起訴後,或於民事判決確定前,法院得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之聲請,在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主文宣示得假執行者,將可依其內容所示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或要求返還房屋,或命給付履行扶養費等等,如須債權人或聲請人提供擔保金者,則須提供擔保金才得強制執行。  其實「假執行」就是「先執行」的意涵,它並不同於假扣押、假處分只能查封卻不得強制執行拍賣或處分等程序。換言之,如法院宣告得向被告請求扶養費之假執行後,原告可依該判決執行被告所需給付的扶養費用。假執行聲請時機:依民事訴訟法第393條之規定,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資料網址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842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D)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不屬於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範圍 X民事訴訟法 第538-4條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假處分)除別有規定外,關於假處分之規定,於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準用之。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14 債權人得依督促程序聲請法院為如何之裁判? (A)宣告假執行(B)宣告假扣押(C)宣告假處分(D)發支付命令 

【用戶】Vit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保全程序...先保住不可以動,凍結資金避免脫產  扣住機器避免變賣(行政訴訟用)唯一答案---假處分---先執行訴訟爭執中所要求的事情情,避免打贏了但過了時間卻無法保障該有的權力 例如先讓當事人去參加國家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