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公務人員之:1.任免 2.陞遷 3.考績 4.懲戒
(A)123
(B)234
(C)134
(D)124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3555
統計:A(4777),B(72),C(98),D(170),E(0)

用户評論

An Wan Chen】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Steven Lee】評論

司法懲戒-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