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某甲在歷經三年多的審判後,於日前經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甲仍不放棄希望能尋求一線生機,因此委請律師協助他尋求翻案的機會。下列何者最不可能是甲採取的救濟方式?
(A)再審
(B)非常上訴
(C)更審
(D)聲請釋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09091
統計:A(6),B(4),C(9),D(3),E(0)

用户評論

angelikadodo1】評論

再審:再審(刑訴420)規定,對於「有罪之判決確定」若因有認定事實違誤、所憑之證物證明為偽造或變造、發現新事實、新證據等影響原判決之因素,為了受判決人的利益,得聲請再審。更審:更審是指對「未確定之判決」提起上訴的一般救濟程序,也就是下級法院之判決遭到上級法院(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廢棄或撤銷判決,發回原下級法院,重新審判之程序。非常上訴:「非常上訴」依刑訴441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違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條件: 不法侵害 / 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