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0 下列何人,不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
(A)犯罪被害人
(B)管轄法院之檢察官
(C)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
(D)受判決人之配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1422
統計:A(148),B(33),C(6),D(14),E(0)

用户評論

civik620113】評論

第427條(聲請再審權人~為受判決人利益)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左列各人為之:一、管轄法院之檢察官。二、受判決人。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