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ny Chang】評論
(A) 強制隔離涉及人身自由限制,仍有憲法第8條的適用,依釋字第690號之見解,只是與憲法第8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而已。 (B) 強制隔離、暫時收容(選項D)均為無須法院事前審查的處置釋字第690號強制隔離與其他防疫之決定,應由專業主管機關基於醫療與公共衛生之知識,通過嚴謹之組織程序,衡酌傳染病疫情之嚴重性及其他各種情況,作成客觀之決定,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必須由中立、公正第三者之法院就是否拘禁加以審問作成決定之情形有別。 (D) 暫時收容之處分,無須法院為之;但逾越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部分仍應由法院依法審查決定。釋字第706號從整體法秩序為價值判斷,系爭規定賦予該署合理之遣送作業期間,且於此短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