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選定人形式上脫離訴訟而非當事人
(B)被選定人提起再審之訴無須得全體同意
(C)選定當事人應以文書證之
(D)選定人得限制被選定人之權限,限制效力及於其他選定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1115
統計:A(126),B(225),C(26),D(645),E(0)

用户評論

積極正向,奮發向上】評論

第44條:被選定人有為選定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選定人得限制其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選定人中之一人所為限制,其效力不及於他選定人。D第一項之限制,應於第四十二條之文書內表明,或以書狀提出於法院。

Angela Lin】評論

煩請大大幫忙看一下這樣對嗎?B選項是依照民法44條第一項:被選定人有為選定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但選定人得限制其為捨棄、認諾、和解或撤回。

Lyu CingYan】評論

2項才是答案吧~

snoopy75smb】評論

(A)選定人形式上脫離訴訟而非當事人(O)(B)被選定人提起再審之訴無須得全體同意(O)(C)選定當事人應以文書證之(O)(D)選定人得限制被選定人之權限,限制效力及於其他選定人(X;不及於其他選定人)民事訴訟法 第 41 條 第2項

檔案室三色貓在雞蛋花下吃孔】評論

第44條:被選定人有為選定人為一切訴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