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依照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對於甲之行為,無中華民國刑法之適用?
(A)日本人甲在中華民國籍飛機上毆打美國人乙成傷而犯傷害罪;
(B)美國人甲在日本殺害中華民國國民乙而犯殺人罪;
(C)中華民國公務員甲於日本犯偽造私文書罪;
(D)美國人甲於公海海域犯買賣人口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2,B:24,C:135,D:65,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趴兔媽】評論
A §3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B §8前條之規定,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於中華民國人民犯罪之外國人,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