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甲見乙持西瓜刀朝自己奔來,誤以為乙要攻擊自己,立刻持木棒回擊,造成乙右手骨折。但事實上乙只是跟甲開個玩笑,並無傷害之意,所持西瓜刀也只是塑膠玩具。有關甲對乙造成的傷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雖該當於傷害罪構成要件,但甲可主張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B)因甲之攻擊是乙自身的行為所導致,故甲可主張自招危難阻卻違法;
(C)因乙可預料到此舉將引來甲的攻擊,卻還選擇與甲開玩笑,故甲可主張被害人的同意阻卻違法;
(D)甲不成立故意傷害罪,但可成立過失傷害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80,B:24,C:7,D:138,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陳欣欣】評論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1.指行為人對於阻卻違法事由之實體要件(基礎事實)之認識錯誤。2.亦即,客觀上不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之事實,但行為人誤認有足以阻卻違法之事實存在,而為阻卻違法事由之行為。3.例如,誤以為正遭受他人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加以反擊之「誤想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