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公法人與行政機關是否得為行政罰之對象,行政罰法採何規定?
(A)原則上公法人與行政機關不得作為行政罰之對象,但若各該法律或自治規章另有規定時不在此限
(B)公法人與行政機關不得作為行政罰之對象
(C)原則上公法人與行政機關得作為行政罰之對象,但實際裁罰須依照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規範為之
(D)行政罰法對此未為規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2838
統計:A(980),B(145),C(5770),D(292),E(0)

用户評論

Aiter Lee】評論

行政罰法第17條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處罰之。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原則上公法人與行政機關不得作為行政罰之對象,.......(略)(B)公法人與行政機關不得作為行政罰之對象 (C)原則上公法人與行政機關得作為行政罰之對象,但實際裁罰須依照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規範為之 (D)行政罰法對此未為規範 

reach232425】評論

行政罰法第3條n 本法所稱行為人,係指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