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有關學校內身心障礙學生課程規劃之行政程序,下列何者正確?
(A)送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融入學校課程→送課程發展委員審查→報教育主管機關備查
(B)融入學校課程→送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送課程發展委員審查→ 報教育主管機關備查
(C)融入學校課程→送課程發展委員審查→送特殊教育推行委 員會審議→報教育主管機關備查
(D)送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送課程發展委員 審查→報教育主管機關備查→融入學校課程。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136,B:43,C:10,D:77,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評論

IEP會議決議→特推會審議→納入學校課程計畫→課發會通過→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麗兒】評論

IEP訂定過程(1)個別化教育計畫必須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評估,並成立個別化教育計畫小組,小組成員需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中依學生之個別特性訂定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2)個別化教育計畫小組參與訂定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學校應確保身心障礙學生有權就所有影響其本人之事項自由表達意見,並獲得適合其身心障礙狀況及年齡之協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