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出售車子一部於乙,甲於乙未支付價金時,得拒絕交付車給乙。甲所主張之權利稱為:
(A)抵銷權
(B)先訴抗辯權
(C)不安抗辯權
(D)同時履行抗辯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1121
統計:A(55),B(241),C(300),D(2008),E(0)

用户評論

Wen Cheng】評論

題目有瑕疵..應修改為:甲於乙未支付價金時.得拒絕交付車給乙.(似乎漏打了一個字)這樣題目就不會看起來怪怪ㄉ.

lioliou】評論

沒改題目的話,我天馬行空的想是抵銷權,因為乙於向甲購車前已欠甲一筆等價現金,於是甲實行抵銷權,當然就不用交車啦~~~

達利瑪】評論

我的想法的lioliou一樣,因為選了a

為自己努力】評論

同時履行抗辯權乃是指雙務契約中當事人之一方於他方未為對待給付前,可以拒絕提出自己的給付之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