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現行警察官之任官資格要求,下列何者不屬之?
(A)曾任警察官,經依法升官等任用者
(B)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C)依警察法規定曾受警察教育者
(D)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前曾任警察官,依法銓敘合格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9076
統計:A(65),B(26),C(460),D(5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警察法規除錯

用户評論

岩田光夫】評論

警察教育不是必備,專23期以後考試失利的流浪警察倍出,即是一鮮明的例子

Yu-Fei Wang】評論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11 條警察官之任官資格如左:一、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B)二、曾任警察官,經依法升官等任用者。(A)三、本條例施行前曾任警察官,依法銓敘合格者。(D)警察官之任用,除具備前項各款資格之一外,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四階以下,應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C)依警察法規定曾受警察教育者=訓練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