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依現行我國「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多少?
(A) 百分之二十
(B) 百分之二十一點五
(C) 百分之二十二點五
(D) 百分之二十三點五
(E)百分之二十三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非常困難0.171724
統計:A(122),B(541),C(1383),D(274),E(481)

用户評論

Ellie Chen】評論

一百零五年一月六日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

林怡芬】評論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3條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