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根據我國現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原就讀學校應於何時為欲升學高中職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學生召開轉銜會議,並於學生就學安置確定後多久的時間內完成通報?
(A)前一學期;兩星期內
(B)前一學期;一個月內
(C)前一個月;兩星期內
(D)前一個月;一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97331
統計:A(559),B(84),C(357),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轉銜服務實施要點、轉銜、轉銜

用户評論

Fang tzu wu】評論

1.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2.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3.學生升學專科以上學校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所以階段不同 轉銜會議時間也不同 !!!!其餘都是通報在兩個星期內

Paula Huang】評論

第 五 條發展遲緩兒童進入學前教育場所之轉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通報之人數,規劃安置場所。各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應依前條規定於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場所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