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A)第 852 條不動產役權因時效★★★★...
【csr830504】評論
不動產役權,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其為用益物權之一種。 民法本規定有「地役權」,惟因需役及供役客體已從土地擴張至其他不動產,故更名為不動產役權。第 85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