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不正確,
(A)債權人對於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有遲延時,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B)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C)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為給付之請求者,為個人利益,亦生效力。
(D)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向債務人免除債務者,除該債權人應享有之部分外,他債權人之權利,仍不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7042
統計:A(32),B(60),C(216),D(5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 繼承編 物權 債編、條文

用户評論

【用戶】魏鈺玹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285條  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為給付之請求者,為他債權人之利益,亦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