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不動產役權定有期限,且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其需役不動產已不堪使用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動產役權當然消滅
(B)須經不動產所有人聲請法院宣告,不動產役權始歸於消滅
(C)須經不動產役權人聲請法院宣告,不動產役權始歸於消滅
(D)不動產役權人僅得請求減免地租,不動產役權不因此而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97274
統計:A(408),B(115),C(239),D(1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787袋地通行權、添附

用户評論

【用戶】Ting-Yu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相關法條是?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859第二項

【用戶】Ting-Yu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相關法條是?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859第二項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859第二項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859條不動產役權之全部或一部無存續之必要時,法院因供役不動產所有人之請求,得就其無存續必要之部分,宣告不動產役權消滅。不動產役權因需役不動產滅失或不堪使用而消滅。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859第二項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859條不動產役權之全部或一部無存續之必要時,法院因供役不動產所有人之請求,得就其無存續必要之部分,宣告不動產役權消滅。不動產役權因需役不動產滅失或不堪使用而消滅。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859第二項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859條不動產役權之全部或一部無存續之必要時,法院因供役不動產所有人之請求,得就其無存續必要之部分,宣告不動產役權消滅。不動產役權因需役不動產滅失或不堪使用而消滅。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859第二項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859條不動產役權之全部或一部無存續之必要時,法院因供役不動產所有人之請求,得就其無存續必要之部分,宣告不動產役權消滅。不動產役權因需役不動產滅失或不堪使用而消滅。

【用戶】Ting-Yu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859條    不動產役權之全部或一部...

【用戶】Ting-Yu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859條    不動產役權之全部或一部...

【用戶】pig316603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859條不動產役權之全部或一部無存續之必要時,法院因供役不動產所有人之請求,得就其無存續必要之部分,宣告不動產役權消滅。不動產役權因需役不動產滅失或不堪使用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