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雅玲】評論
這題是常識題,不能錯.地制法40條總預算案, 直轄市應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達縣(市)議會,鄉(鎮.市)公所.
【Melody】評論
地制法40條
【君央】評論
四個月是決算案。地方制度法第42條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
【為了自己而努力吧!】評論
四個月是決算案。地方制度法第42條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