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民法第 1159 條規定:「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後,繼承人對於在該一定期限內報明之債權及繼承人所已知之債權,均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請問「優先權人」的意義,並舉例說明。(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5556
統計:A(17),B(689),C(7),D(129),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