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我國實施地方自治,除憲法相關規定外,下列何者為目前施行地方自治之基本法制規範?
(A)省縣自治法
(B)直轄市自治法
(C)地方制度法
(D)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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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目前施行地方自治之 基本法制規範為地方制度法如:縣長犯罪被判刑 內政部按照地方制度法將縣長解職

boyawake1123】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後略)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明確將省之功能調整,可類推原條文內容已不適用另本為地方制度基本法之省縣自治法業已於民國 88 年 04 月 14 日廢除,故而可得知現行地方制度之基本法已改為地方制度法地方制度法第1條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十八條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制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