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在下列何種議決案中,地方行政機關認執行困難時僅須敘明理由函復地方立法機關,毋須送請覆議?
(A)地方政府提案事項
(B)地方政府財產之處分
(C)議員(代表)提案事項
(D)決算之審核報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第 35 條直轄市議會之職權如下:一、議...

whappy501】評論

(台北市政府認為普發老人重陽節津貼...

YULE201904】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 39 條

狐獴吃芒果】評論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職權a.議決直轄市法規b.議決直轄市預算c.議決直轄市特別稅課、臨時稅課、附加稅課d.議決直轄市財產之處分e.議決直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f.議決直轄市政府提案事項g.審議直轄市決算之審核報告h.議決直轄市議員提案事項i.接受人民請願j.其他依法律賦予之職權a.議決縣市規章b.議決縣市預算c.議決縣市特別稅課、臨時稅課、附加稅課d.議決縣市財產之處分e.議決縣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f.議決縣市政府提案事項g.審議縣市決算之審核報告h.議決縣市議員提案事項i.接受人民請願j.其他依法律賦予之職權a.議決鄉鎮市規約b.議決鄉鎮市預算c.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