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支票之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為清償之日起算,幾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A)六個月 
(B)一年 
(C)四個月 
(D)二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9101
統計:A(22),B(11),C(34),D(192),E(0)

用户評論

【用戶】JollyHug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 22 條 匯票、本票之背書人,對於前手之追索權,自為清償之日或被訴之日起算,六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二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用戶】陳珊珊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