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山坡地範圍內山地保留地,經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地上權後,其取得土地所有權之規定為何?
(A)繼續經營滿三年有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B)繼續經營滿三年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C)繼續經營滿五年有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D)繼續經營滿五年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984
統計:A(2),B(13),C(20),D(129),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7條 山坡地範圍內山地保留地,輔導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地上權或承租權。其耕作權、地上權繼續經營滿五年者,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其開發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