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下列何種情形,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不受處罰?
(A)逆向臨時停車
(B)併排臨時停車
(C)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
(D)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臨時停車五分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4128
統計:A(2),B(3),C(2),D(208),E(0)

用户評論

【用戶】supra8250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三第五十五條(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與例外)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