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審程序,本質上係屬何種程序?
(A) 行政訴訟
(B) 公務員懲戒程序
(C) 訴願
(D) 一般行政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2038
統計:A(372),B(194),C(2214),D(16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保障法、原處分機關提訴願書

用户評論

【用戶】徐可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公務員的「復審」相當於一般人的「訴願」

【用戶】vick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免職處分→復審→行政訴訟

【用戶】徐可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務員的「復審」相.....看完整詳解

【用戶】vick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免職處分→復審→行政訴訟

【用戶】istoh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5 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