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民法第 1148 條之 1 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最長「幾年」內贈與繼承人之財產,應視為所得遺產?
(A) 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0491
統計:A(48),B(685),C(8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1148-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1148-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1148-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1148-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1148-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