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山下 菜々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主權利 : 以主物權而言 ,指能獨立存在的物權,例如所有權 、地上權、典權、 永佃權等。從權利 : 從物權,乃指不能獨立存在而須附從他種權利始能存在之物、例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均以<債權之存在及存續為前提,地役權以<需役地之存在為前提。
【用戶】Jerry Lin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7.下列何者不屬於從權利?(A)所有權(B)抵押權(C)利息之債(D)地上權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95 年 - [法學緒論] 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