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評論
(A)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5種 →還有「其他公文」1種,共六種。(B)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辦法」列舉才對(C)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說明」段才對 (D)「主旨」、「說明」、「辦法」3段,得靈活運用,可用1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2段或3段 (正確)
【錄取 樺 Jan】評論
「函」之結構: 「主旨」、「說明」、「辦法」「公告」之結構: 「主旨」、「依據」、「公告事項」(或說明)「書函」之結構及文字用語比照「函」之規定。
【貼貼樂 ( ̄︶ ̄)↗】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
【李逍遙】評論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5種 ➡「令」、「呈」、「咨」、「函」、「公告」、「其他」【6種】(B)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說明」【辦法】列舉(C)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辦法」【說明】段說明(D)「主旨」、「說明」、「辦法」3段,得靈活運用,可用1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2段或3段 ✔
【錄取蓁樺】評論
「函」之結構: 「主旨」、「說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