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關於IEP的敘述,何者正確?甲、是依特殊教育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而執行 乙、是家長和老師間的溝通管道 丙、是鑑定安置的依據 丁、是評鑑特殊教育成效的文件 戊、是為落實適性教育的方案計畫
(A)甲乙丙
(B)甲丁戊
(C)乙丁戊
(D)乙丙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3501
統計:A(20),B(128),C(419),D(1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教法第10、35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基準(修改條文)、支持性就業

用户評論

【用戶】Ming-Fong Ho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甲、身權法無IEP之相關規定。

【用戶】Kar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丙 應該是先進行鑑定安置,才撰寫IEP,所以不能算是鑑定安置的依據

【用戶】tar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謝謝樓上!!

【用戶】ヽ• w •ノ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甲 特教法

【用戶】Ming-Fong Ho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甲、身權法無I.....看完整詳解

【用戶】Yin Jen Ts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IEP功能:溝通、保障、管理

【用戶】Yin Jen Ts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IEP通通要保管通-溝通保-保障管-管理

【用戶】shu hu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一下丙為什麼不能選?

【用戶】YJT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IEP通通要保管通-溝通保-保障管-管理

【用戶】shu hu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一下丙為什麼不能選?

【用戶】全集中 特教之呼吸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丙:鑑定安置的依據應該是先鑑定為身障學生,才需要提供個別化教育計畫。因此不為鑑定安置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