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修改為D
【Giro Huang】評論
美國總統制: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雙方分別由人民選出;各有一定任期職權,各自向人民負責。總統與其部會首長不必定期向國會報告也不受議員質詢!!各部會首長向總統負責,總統對法案通過赴成敗責任。
【好貓咪】評論
1.總統有實權,但必須向國會負責總統有實權,總統向人民負責。2.總統可以解散國會,國會可以向總統提出不信任案總統不可解散國會,國會不可向總統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及不信任案為內閣制特徵)3.聯邦最高法院以司法審查權制衡行政與立法權4.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有覆議權 總統有覆議權,但並非絕對。覆議時,如經參眾兩院議員各三分之二以上決議維持原案,總統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