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 Wei Heng】評論
道交條例第8條 處罰機關為 公路主管機關 或 警察機關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5條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馬詣翔】評論
8樓 9樓同學 這提問的是"由法院裁處" 並非對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裁處的處分不服 當然他如果對吊銷駕照不服 救濟方式的確是該找行政訴訟庭
【七里唦】評論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由地方法院、警察機關裁罰,並以普通法院做為救濟之審級。
【十六夜】評論
違反道交條例=處罰機關為 公路主管機關 或 警察機關 救濟機關為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