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玉】評論
題目說的是 "何者錯誤" 喔~補充,刑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緊急避難,成立的要件有:一、客觀要件1.避難情狀2.避難行為二、主觀要件避難意思一、避難情狀:避難情狀,指自己或他人面臨緊急危難。危難,則是一種很可能形成實害的客觀狀態。比起正當防衛的防衛情狀,涵蓋較廣,包括自然災害,也包括人為造成的危難。避難情狀的認定,必須是以第三人的角度,藉由事後獲知的全部資訊,對當時所存在的情形進行判斷,如果不採取避難行為,就幾乎會發生侵害。如此就可說在客觀上有避難情狀存在。下雨淋濕而避免感冒並非客觀上,不採取...
【Ying Chu Chen】評論
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取 走他人雨傘不成立緊急避難
【Yen Long Lee】評論
這一題故意考你使用竊盜,來混淆你
【snoopy75smb】評論
(A)緊急避難的行為,尚必須出於不得已,才可能阻卻違法(O)(B)僅限於對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法益,才能主張緊急避難(O)(C)甲不得主張緊急避難而阻卻違法(O;淋雨不構成身體上的緊急危難)(D)甲得主張只要保全自己的身體法益,當然可以犧牲他人財產法益,成立阻卻違法的緊急避難(X;要考慮衡平性原則)竊盜罪要有不法意圖,若無也不構成竊盜罪(理論上,實務由法官判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