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作為房屋稅之課稅計算基礎的房屋標準價格,係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照一定事項評定並公告之,下列事項,何者不屬之?
(A)建造房屋所使用之建材
(B)建造房屋所需要之工時與工資
(C)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
(D)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供求概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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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的綿羊】評論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下列事項分別評定,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一、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二、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三、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前項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其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