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育芬】評論
大陸委員會組織法於107年5月22日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107年6月13日公布,將於107年7月2日舉行揭牌儀式。陸委會表示,本次組織主要變革,除了機關名稱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更名為「大陸委員會」外,副主委3人,取消特任副主委的設置,改設置2位政務副主委及1位常務副主委,組織架構仍維持設6個業務單位、5個輔助單位(增設資訊室)及2個比照駐外機構(香港及澳門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