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數行政機關對於同一事件均有管轄權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數行政機關得共同作成行政行為
(B)先由各行政機關協議決定管轄機關
(C)先由各行政機關之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機關
(D)有為緊急行為之必要時,為必要職務行為之機關應通知其他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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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豆豆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請問c選項

【用戶】A_______A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11 數行政機關對於同一事件均有管轄權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A)數行政機關得共同作成行政行為→X(B)先由各行政機關協議決定管轄機關 →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C)先由各行政機關之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機關  →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D)有為緊急行為之必要時,為必要職務行為之機關應通知其他機關→O行政程序法第13條  均有管轄權 順序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各該機關協議定之→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各該上級機關協議行政程序法第14條  管轄權有爭議共同上級機關決定→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用戶】Maggie

【年級】

【評論內容】管轄競合,都可以管轄:先來後到→彼此商量→共同老大指派→各自老大商量。管轄衝突,都不想管:共同老大指派→各自老大商量。管轄爭議,不知道誰管:共同老大指派→各自老大商量。用一般職場倫理是可以推出來順序的。自己的業務範圍就先自己來,喬不攏再找老大。不是自己的業務範圍,就是聽老大的,老大叫誰做就誰去做。不過,找老大也是要有順序的,先找共同的,沒有的話就找各自的。總要尊重一下共同老大。(共同老大可以管兩個,表示他權限大層級高,尊重他,讓他決定準沒錯。沒共同的,才去找各自的。不然你跳過共同的老大,萬一各自的老大喬好了,結果共同的老大不滿意,那也是白搭。)一個老大,就是讓他指派。都只有一個人了,還找誰協商?當然自己說了算。兩個老大,就是互相協商。不然你也指派,我也指派,就又沒規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