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下列何種義務逾期不履行時,得移送該管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之?
(A)人民依採購契約所承擔之金錢給付義務
(B)命人民不得參與未經核准之集會遊行
(C)人民未依規定清除廢棄物,命其限期清除
(D)人民遭行政機關裁處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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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hi0912xxx(110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2:本法第二條所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下:一、稅款、滯納金、滯報費、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短估金。二、罰鍰及怠金。三、代履行費用。四、其他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

【用戶】Jami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考題行政執行法所稱之行政執行,原則上不包括下列何者? C(A)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B)即時強制 (C)都市更新 (D)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義務人依法令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卻無故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後,下列何種執行方 法,不得為之? (A)若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行政執行處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 (B)義務人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 (C)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法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顯有逃匿之 虞,而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行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 (D)行政執行處得通知義務人自動清繳應納金額  答案B行政執行法第17條義務人有下...

【用戶】popo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4條: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