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憲法第 7 條之平等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拘束行政與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上的平等,但不拘束立法者之立法平等
(B)明文列出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為禁止歧視之事由
(C)非第 7 條明文列出之其他分類事由,亦受平等之拘束
(D)保障人民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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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陳佳茵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何謂立法者之立法平等與「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內涵?依據釋字第 485 號: 一、法律上一律平等,應包括法律適用與法律制定依我國憲法第七條之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除指司法、行政機關在適用、解釋法律,不能對人民為不平等的措施外,更應指立法者不得制定不平等的法律,否則立法機關可任意制定對人民為不平等處遇之法律,而不視為違憲,將使憲法保障平等權之規定,失去大部分的效用。故現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即為獨厚特定身分人士而對其他人民不公平之不平等法案,實已違憲。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ty=C&CC=D&CNO=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