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2. 偏鄉、離島或原住民族地區,辦理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招收幼兒以多少人為限? (A)15 人(B)20 人(C)25 人 (D)30 人。修改成為12. 偏鄉、離島或原住民族地區,辦理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招收幼兒以多少人為限? (A)15 人(B)20 人(C)25 人 (D)無限制 人。
【用戶】Cara Ku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2 條 採社區互助式或部落互助式方式,對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下簡稱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教保服務),應考量下列因素: 一、幼兒生活及學習活動之需要。 二、近便性、安全性、經濟性及永續性。 三、地區性資源條件及生活文化習慣。 四、民間組織資源及在地人力參與之程度。 五、在地居民與家長之意願及社區自治精神。 六、地區與人文特色之延續及發展。民國 103 年 05 月 30 日修正已經沒有規定30人為限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74&KeyWord=%E7%A4%BE%E5%8D%80%E4%BA%92%E5%8A%A9%E5%BC%8F%E6%95%99%E4%BF%9D%E6%9C%8D%E5%8B%99%E5%AF%A6%E6%96%BD%E8%BE%A6%E6%B3%95參考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