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人豪】評論
拘留屬於對人身自由限制,對人之權利影響大故必定由法院為之!!!
【Eric David Ki】評論
回樓上,營業許可能是一種行政處分,所以可以由有權的行政機關廢止合法的行政處分。
【yoyo】評論
下列何種處罰應由法院為之?n(A)沒入 --行政罰法第1條,行政罰法第21~23條(C)廢止營業許可 --行政罰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D)公布姓名 ---行政罰法第2條第1項第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