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stin1047】評論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A)家長...
【ppattycat】評論
(A) 家長會應冠以學校名稱,會址設於學校內,必要時得報請教育行政機關同意設於校外第 4 條家長會應冠以學校名稱,會址設於學校內,學校並得提供家長會辦公室。(B)學校有身心障礙學生者,其家長應至少一人為會員代表大會之代表(C)家長會會長、副會長每二學年改選一次,不得連任 第 9條 家長會會長、副會長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並以連任一次為限。(D)家長委員會委員每二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第 8條 委員每一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其任期自當選之日起,至下屆委員產生之日止,並不得逾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