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6028】評論
避雷設備之安裝應依左列規定:一、避雷導線須與電燈電力線、電話線、瓦斯管離開一公尺以上,但避雷 導線與電燈電線、電話線、瓦斯管間有靜電隔離者,不在此限。二、距離避雷導線在一公尺以內之金屬落水管、鐵樓梯、自來水管等應用 十四平方公厘以上之銅線予以接地。三、避雷針導線除煙囪、鐵塔等面積甚小得僅設置一條外,其餘均應至少 設置二條以上,如建築物外周長超過一百公尺,每超過五十公尺應增 裝一條,其超過部份不足五十公尺者得不計,並應使各接地導線相互 間之距離儘量平均。四、接地須用厚度一‧四公厘以上之銅板,其大小不得小於○‧三五平方 公尺,或使用二‧四公尺長十九公厘直徑之鋼心包銅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