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多少罰 鍰?
(A)900~1,800 元
(B)1,200~2,400 元
(C)2,400~4,800 元
(D)6,000~12,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6098
統計:A(248),B(47),C(25),D(8),E(0)

用户評論

積沙成塔】評論

n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7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n)nn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第 17 條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