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sa Limes】評論
第 94 條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第 95 條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譚小純】評論
意思表示:表意人直接欲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因之而表示其意思,常為私法上「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
【無暱稱】評論
意思通知:請求 催告 拒絕觀念通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