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將A 房屋出租給乙,租期四年,乙遷入居住後,將一樓的部分出租給丙。某日,丙因為重大過失而引起火災,將A 屋燒毀,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若甲未曾對轉租表示反對,則乙之轉租行為是屬於合法轉租
(B)在合法轉租的情形中,甲與丙之間無契約關係,因此甲對於丙所造成之損害,得依照侵權行為之相關規定主張權利
(C)若乙為非法轉租,則甲可以終止甲乙間之租賃契約
(D)在合法轉租的情形中,承租人乙脫離租賃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0984
統計:A(23),B(80),C(29),D(8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動產物權之受讓、過失、過失責任的種類☺

用户評論

【用戶】WinMax Lin W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444 條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 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用戶】Shih-Han Hu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443 (轉租之效力)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