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n】評論
瑕疵擔保責任→ 有五項權利 民法 第 514 ...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承攬人負有瑕疵擔保責任1、有瑕疵,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493)
【tuohuan】評論
民法第494條承攬人不於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修補瑕疵,或依前條第三項之規定拒絕修補或其瑕疵不能修補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但瑕疵非重要,或所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者,定作人不得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