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為處理因不當勞動行為所生之爭議,設有何種救濟機制:
(A)調解
(B)仲裁
(C)裁決
(D)協調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90605
統計:A(118),B(69),C(235),D(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勞資爭議

用户評論

【用戶】Justice Sol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43 條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裁決事件,應組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 裁決委員會置裁決委員七人至十五人,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熟悉勞工法令、勞資關係事務之專業人士任之,任期二年,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裁決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