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os】評論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 3 條 警察實施查訪項目如下:一、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二、其他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及防制查訪對象再犯之必要資料。(D)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項目得?包括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吹毛求疵就是應包括吧?
【Shianjeng】評論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 第8條
【Lin Che-Chi】評論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A)第2條第1項第9款及第2項九、曾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一、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或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者。 前項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B)第4條第1項治安顧慮人口由戶籍地警察機關每個月實施查訪一次。必要時,得增加查訪次數。 (C)第5條警察實施查訪,應選擇適當之時間、地點,以家戶訪問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並應注意避免影響查訪對象之工作及名譽。(D)第3條警察實施查訪項目如下: 一、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 二、其他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及防制查訪對象再犯之必要資料。(E)第8條警察發現查訪對象有違法之虞時,應以勸告或其他適當方法,促其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