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Irma La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11條(特教班之設置與辦理方式)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二、分散式資源班。 三、巡迴輔導班。
【用戶】囍孜孜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