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照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安置身心障礙學生,應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會議
(A)1週
(B)2週
(C)3週
(D)4週前,將鑑定資料送交學生家長,家長得邀請教師、學者專家或相關專業人員陪同列席該會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4366
統計:A(246),B(104),C(2),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民100)、特推會設置辦法(民100)、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用户評論

【用戶】張完如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轉銜會議  前一個月  通知

【用戶】Tsai Hui Li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應於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會議前7天

【用戶】Never Give Up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已刪除此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