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評論
103條第1項文義:「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A)自己代理 甲是乙代理人,用代理人身分跟甲自己身分發生效力(B)雙方代理 甲是乙代理人,也是丙代理人(C)間接代理 甲用自己名義間接代理乙事務(D)複代理 甲是乙代理人,之後又叫丙當代理